各系部、各班級:
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執(zhí)行作息時間,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,現(xiàn)對學生放學時間作如下強調:
1、一、二年級學生,離校時間應嚴格遵守正常放學時間,走讀生下午4:30后方可離校。
2、除一、二年級外其他班級學生,系部、班級視實際情況,最早在下午兩節(jié)課(即下午3:00)后放學,走讀生方可離開學校。
3、下午安排社會實踐班級的學生須在下午一點之前離校。系部應加強對社會實踐課程過程性的指導、檢查和考核。
4、每周五因學校課表安排,對下午無課班級,各系可視實際情況機動確定相應班級的放學時間。
請各系部、各班級在課余積極組織適宜在室內舉行的各種講座、沙龍或主題班會,深入開展室外的、宿舍區(qū)的社團活動和公益活動,充分利用圖書館、體育館等場地安排各類文體活動,豐富學生的校園生活。
本意見經校長室同意,于公布即日起執(zhí)行。
教務處 學工處
2013年11月13日